江苏-首都高等法院
首都高等法院是民国时期江苏的省级审判机构,院址在朝天宫,首都高等法院现为南京市博物馆。1927年,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,11月1日,将各级审判厅改为高等法院、地方法院。原来设在南京的江宁地方审判厅更名为江宁地方法院,设在苏州的江苏高等审判厅更名为江苏高等法院。1935年10月,江宁地方法院改称首都地方法院,仍隶属于江苏高等法院。首都高等法院至抗战爆发前,南京仍无高等法院这一级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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